土地证一般是指土地者或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法律依据。土地证是土地使用权利人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房屋应当拥有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两证全部齐全了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说到土地证,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安置房土地证在哪个部门办理?以及办理安置房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安置房土地证在哪个部门办?
安置房的土地一般属于划拨土地,如果你想要办理土地证,你可以亲自到你自己当地的房管局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就可以了。
办理安置房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1.向修建安置房的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安置房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安置房分层分户图;
(3)购房;
(4)办理土地证的图。
2.要先办理产权证。安置房产权证有了再去办理土地证,如提供以下资料:
(1)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复印件;
(4)分户图;
(5)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明;
(6)安置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安置房的维修基金原件;
(8)契税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借款合同以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时出具,必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3.提供此安置房土地缴纳契税。材料有:
(1)《商品房买卖契约》1、2、4、24页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复印件;目前收费标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安置房,契税税率1%,其余自住普通住宅税率2%,高档房税率4%。
4.安置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安置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安置房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以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